一、组织名称:温州市瓯海区永嘉大师文化发展中心
二、法定代表人:悟智法师(悟智法师现任温州市佛教协会副会长、头陀寺方丈。多年来,法师教书育人,学修并重,长期从事唯识、戒律的研究及讲授,讲学经验丰富,是国内从事佛学研究及教学、弘法的知名法师)
三、成立时间:2020年7月7日
四、占地面积:地面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(合计:约30亩)
五、所在位置: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头陀路4号
六、开办资金:人民币30000元(捐赠者悟智,捐赠金额为人民币27000元,占90%;捐赠者阙胜利,捐赠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,占10 %)
七、登记管理机关: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
八、党建领导机关: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社会组织联合党委
九、业务主管单位:温州市瓯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局
(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、党建领导机关、有关业务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)
十、业务范围:
1、传承弘扬永嘉大师文化,组织开展永嘉大师文化研究、交流活动;
2、举办公益性慈善文化活动;
3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。
十一、组织性质:
永嘉大师文化中心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、自愿举办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从事非营利性社会公益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。
十二、宗旨:
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在中国共产党基本路线的指导下,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,弘扬中华传统文化,为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、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。
十三、原则:
本单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,依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,承担保证政治方向、团结凝聚群众、推动事业发展、建设先进文化、服务人才成长与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。
十四、组织架构:
本单位设理事会,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,成员为9人。由温州市瓯海区永嘉大师文化中心的法定代表人悟智法师任理事长,由阙胜利任副理事长,由邵淑莲、黄佩、金玮任监事。按照《温州市瓯海区永嘉大师文化发展中心章程》规定,文化中心下设综合部、慈善部、财务部、基建部与宣传部。现有理事会成员及专职工作人员共12人。
十五、经费来源:
本单位理事会成员大多为商界精英,因此具有可靠的后备资金保证,并且具有融资能力和可持续的投资条件。此外,我们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增加经费:
1、开办资金;
2、政府资助;
3、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;
4、利息;
5、捐赠;
6、根据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获得的合法收入。
(本单位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,始终坚持公开、公正、依法、自律的财务理念。对慈善资金的募集、使用、管理做到公开化、法制化与规范化。同时对捐赠收入和经费开支进行严格审计,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)
十六、组织简介:
永嘉大师文化中心以头陀寺现所在地为基础,整合周边资源而建,是温州佛教历史见证、交流和传承的重要基地。此外,永嘉大师文化中心也是传统文化交流的重要阵地,是集宣传服务、弘传文化、学术研究、文物展览、图书阅读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传统文化交流中心;同时本单位也是接受社会各界捐赠,为举办者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。现已成为一家多方面、全方位且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社会公益组织。
十七、成立缘起:
头陀寺作为永嘉大师祖庭,一直致力于传承和弘扬永嘉大师务实创新的文化精髓,开展永嘉大师文化节活动,在温州地区有着十分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广泛的信众基础,且自古以来高僧大德辈出、历史源远流长。永嘉大师所著《证道歌》、《永嘉禅宗集》两本著作,迄今为止已有近百个版本、十多种语言翻译本在全世界流传。永嘉大师文化中心依托头陀寺,旨在传承温州佛教文化,整合温州佛教文化资源,挖掘弘扬以永嘉大师为代表的温州文化历史,扩大温州文化影响力,助推温州城市发展。